民間收藏,特別是與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相關的民間藏品的保護和利用問題,是一個值得深度思考的問題。
考古學是重要的,對于傳承和弘揚中華文明成果是有著特殊貢獻的。
但同樣一個不爭的事實是,由于大家所知道的原因,致使近幾十年來,民間收藏文物藝術品迅猛增加,其數(shù)量之大(總量多于公家收藏)、品類之盛(有許多新品類)、等級之高(有大量珍貴品和國寶級文物藝術品)令人矚目。正如原國家文物局顧問謝辰生生前所坦言:“民間積累下的文物私生子實在太多了,其中也有很多國寶。”這些民間藏品,同樣是人類社會物質文明、精神文明發(fā)展的見證物,是國家和民族寶貴的財富和重要的科學文化遺產。但也正如我們所知道的,因為法律地位、真假問題以及市場流通等原因,致使民間收藏品始終“上不了臺面”,大量珍貴文物藝術品得不到應有重視,更談不上保護利用,從而導致走私、黒市交易、倒買倒賣和流失海外問題一直存在。
本人對法律問題沒有深究,不便多說,只是認為對民間收藏這個具有廣泛社會性的、已經拖滯三四十年的大事情,亟待相關法律法規(guī)應該跟上去的時候了。
我是學考古的、又一輩子跟文物打交道,因此對于民藏品的真贗問題要多說上幾句。長時間來,由于沒有規(guī)范的檢測和鑒定機構及標準,對民間藏品的認證不具權威性,因此假作真、真當假,國際不信國內,買家不信賣家,藏界不信“專家”、甚至“專家”也不信“專家”等問題時常發(fā)生,出現(xiàn)了“民藏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是假的”,甚至“百分之九十九都是贗品”的種種悖論,加之一些媒體不負責任的誤導,造成民間收藏品在國家民族文化遺產中的地位長期得不到正確認同。在“違法”和“假的”兩頂大帽子的掩蓋下,文物主管部門、文物收藏單位、學術研究機構和研究人員等,幾乎不愿、或不敢涉足民間收藏,博物院、館基本不敢在民藏中征集藏品,甚至拒絕接受民藏的無償捐贈。正是這樣一些問題的存在,致使這些年來大規(guī)模文明探源工程中,對民間藏品視而不見、一概排斥,不能不說是一個極大的憾事!
民間藏品應該和必須參與中華文化探源工程。為此
一、一定要重視民間藏品中有大量中華文明初始階段重要物證的基本事實。
民間藏品中有大量紅山文化、良渚文化、三星堆文化、齊家文化的玉器玉雕和其它材質的文物藝術品,甚至還有許多早于紅山文化的玉石雕刻品(諸如“水晶雕”和一些被稱為“黑皮玉”的物件,經初步研究極有可能是隕石作品)。在民藏隊伍中,收藏幾百件、幾千件三星堆、紅山、良渚、齊家文物藝術品的藏家絕非個別;有人估計,民間收藏的三星堆文物應在十萬件以上;其他文化的重要遺物也不在少數(shù)。韓國一位漢學家在中國遼寧、內蒙古收集了幾百件“黑皮玉雕”,用其中兩件交由首爾大學科檢,年代均在距今一萬年以上,并在韓國開辦了“黑皮玉博物館”(據(jù)我所知,國內至少也有一家“黑皮玉文明博物館”)。香港某位銀行家收藏有四千多件齊家文化玉器,揀選了近200件藏品,由我?guī)椭帉懥恕洱R家玉韻》一書(中英文雙語出版)。為了辨清自己藏品的真假,他將《齊家玉韻》一書分別寄給了世界各地二百多家博物館,并親自到亞歐美十數(shù)個國家進行了長時間調查研究。他告訴我:在外國和港澳臺收藏的齊家玉器至少在兩萬件以上。
民間藏品中確實有假,甚至還不在少數(shù)。但一葉障目是不合情理、更是不符合實際的。為什么過去并非考古出土的“甲骨卜辭”、“四羊方尊”、“何尊”等難以數(shù)計的文物,能夠被承認,并被國博和故宮所珍藏;而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民間收藏的大量文物,反而不被接受、不被重視,豈非咄咄怪事?!廣東省博物館所收藏的描繪1840年代廣州風貌的《廣州港全景圖》,即從海外收購而來,成為研究廣州歷史風貌的珍貴資料。現(xiàn)在,我們?yōu)楹尾豢梢栽诿耖g藏品中征集一些紅山、良渚、三星堆、齊家文化等的重要文物藝術品呢?中華民族無與倫比的文明成果,沒有民藏文物的參與是極不全面的,而大量活生生的史前文物藝術品所反映和提供的爆炸性信息,確是直接關系到中華文明起源研究和攺寫中國文明史、甚至世界文明史的重大原則問題,為什么反而不被重視,不被利用呢?也如您所知道的那樣,面對數(shù)量如此巨大的民間藏品,就算某些人不想承認,然而它確是客觀存的,是亟需把它們盡快納入學術研究的范圍,讓它們?yōu)橹腥A文明的探源工程做貢獻的時候了。
二、一定要充分認識,對民藏中史前文物藝術品的研究,在中華文明探源中必將發(fā)揮的不可估量的作用。
中國人從中學教科書里就知道,中國古代史是從公元前2070年夏王朝的建立開始的。但由于史籍的記載晚于夏朝,再加上沒有夏朝遺留下來的文字或可以確認的實物證據(jù),因此近代以來,一直有不少中外學者對夏朝是否真的存在提出質疑。夏在哪里,在不在二里頭?在不在河南?我們的考古與研究,要不要死守住“二里頭”或“中原”去尋找夏朝?雖然二里頭、中原、河南是中華民族重要的發(fā)祥地之一,但是不是中華文明的源頭?這是理論與實踐上都需進一步探討的問題。
民間藏品中不僅有大量良渚文化、三星堆文化的實物,更有大量的文字。民間收藏人士提出的“社會考古學”,近十年來已經在碾壓田野考古學的理念和成果。有學者說,如果重視并利用民間“社會考古”的資料和業(yè)已取得的成果,“虞”、“夏”上古文明的歷史文化難題,也許就會迎刃而解了。總之,對民間藏品只是一味地質疑而不深入實際,以歷史唯物主義的態(tài)度,去調查、去研究,其結果必定是遺患無窮的。
三、一定要從思想到行動上盡快將相關的民間藏品納入文明探源工程。
建議在文物局“立法”(或局協(xié)調)設立專門機構,專門管理和研究、實施社會文物的保護利用問題;
有條件的單位似可設立“社會文物考古研究室”,專攻“民藏”社會文物的調查與研究,首先要將民間藏品中那些與“探源工程”相關的文物藝術品納入文明探源工程的研究對象;
拓展國有博物館藏品征集渠道,盡快(甚至用“特事特辦”的辦法)讓珍貴的與探源工程相關的民間藏品,走進博物館和科研院所的標本室、資料室,以獲取更多的研究和展示資源;
鼓勵藏家向博物館和有關科研單位捐贈與文明起源研究相關的實物,特別是有文字、符號、圖案的文物藝術品;
探討社會民藏組織與國家研究院(所)雙方加強合作的辦法。我曾多次到福建樟州的“寒江雪藝術館”,它堪稱中華文明、特別是上古文明的文化寶庫。該館占地50畝,收藏了各種材質的古代文物藝術品一百余萬件,其中三星堆、良渚、紅山等上古文明的藏品達三萬余件,尤其是一些三星堆等文物上的文字,有多達幾百上千字者,是三星堆博物館所無法與之比肩的,他們三年前已經成立了“上古文明研究室”,強烈希望與國家相關機構合作,董事長邱季端先生至今仍明確表示:有關全部藏品,可以無償捐贈給國家相關研究機構;
注重從民間收藏隊伍中發(fā)現(xiàn)人才,培養(yǎng)人才。近二三十年來,在民間收藏隊伍中涌現(xiàn)出一批優(yōu)秀的“社會考古人才”、“鑒定人才”、“研究人才”,還整理出版了大量學術性較強的研究成果。要制定提倡、鼓勵、支持的具體措施,“不拘一格降人才”。
這些想法的終極目的是:在大力推進中華文明探源工程的偉大實踐中,應該而且必須貫徹執(zhí)行“相信群眾、依靠群眾,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chuàng)精神”的方針,引導、支持、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深耕民間藏品,服務文明探源工程。
(作者雷從云系原中國文物交流中心主任)
編輯:楊俊康
統(tǒng)籌:莊洪海
校對:劉全海
審核:蔚力